Article 7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本地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设立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