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9

In force

演出举办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