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二)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三)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四)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