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动物养殖单位、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可以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区域(场所)救助无主犬、流浪犬和弃养犬。

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对犬只救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