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房屋安全责任:

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定期检查、维护房屋及附属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四)治理危险房屋;

(五)监督房屋使用人安全使用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房屋安全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