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网质量管控,建立定期排查和养护机制,保障相关工作经费,组织城镇排水等相关主管部门推动明确住宅小区、公共建筑、企业事业单位等内部排水管网的建设、维护、管理责任和要求,并加强监督管理。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网排查、养护情况,公众有权查询。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