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乡级责任河长湖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责任河湖管理和保护的具体任务;
(二)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河长湖长或者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相关部门报告;
(三)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活动;
(四)协调指导村(社区)责任河长湖长履行职责;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