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的高新技术,是指科技含量高,应用性强,具有创新性、先导性等特征,能促进现有产业改造提升或者转化为新兴产业的技术。

本条例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的高新技术产业,是指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成长性等特征,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的产业。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