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从事地质环境监测的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所承担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相适应的能力和条件。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地质环境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对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