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本市建立消防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火灾隐患核查、火灾事故调查、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