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驾驶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同一方向设有两条以上车道的,在最右侧车道右侧行驶;在城市其他道路或者农村道路的,靠道路右侧行驶;
(二)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进行转弯或者掉头;
(三)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或者农村道路,确认安全后通行;
(四)行经人行横道或者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驶时,主动避让行人;
(五)不得在人行道、步行街等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
(六)在规定的通行路段和时间内行驶;
(七)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或者通行标识,保持车辆整洁;
(八)与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