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拥堵发生的情况和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制定疏解道路交通拥堵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道路通行条件不能满足通行需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安全设施、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的;

(二)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线路和站点设置不合理的。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