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驾驶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类运输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喷涂放大号牌,保持车辆号牌和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二)按照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三)严禁超高、超载、超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类运输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