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实施拆除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拆除前应当编制安全可靠的拆除施工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拆除工程负责人;拆除现场周围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等措施;对危险区域或者危险部位的拆除应当专人监护。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