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明确下列内容:

(一)与设计要求相适应的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

(二)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内部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的交底、验收、检查和整改程序;

(三)符合合同约定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四)对可能影响到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等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等。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