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后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鼓励城镇市政污水管网向周边乡村延伸。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当安全规范运行,按时抽取污泥。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