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在本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检测仪器设备、办公场地和注册资金,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