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柳江流域生

态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