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乡村公共区域、住宅庭院、闲置宅基地等清洁整治和公益卫生活动,保持乡村的清洁卫生。

村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墙面完整,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的外墙面、立面应当保持清洁,可以绘制文化墙。

村民应当对住宅庭院、房前屋后进行清洁。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