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实验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得管护机构的同意。

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管护机构批准的地点进行,并接受管护机构的管理、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