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据规定标准配齐消防队员,配置相应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承担。

依法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验收;撤销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事先征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同意。

专职消防队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