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人员和装备,建立预警响应、指挥协调、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培训演练、预案管理机制。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