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2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Article 18Amended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或者办事机构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苏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印发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1Article 1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