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本省

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建立预制部品部件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