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在设施功能、公共服务等方面融合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景区、酒店、旅馆、民宿配备适宜的公共文化设施;鼓励依托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等文化资源,发展研学旅行、展演旅行等新型文化旅游业态;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国家A级景区的创建和申报。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