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面向在校学生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高雅艺术等进校园。

鼓励学校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德育、美育、智育、体育等教育教学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等展馆,观摩爱国主义教育电影、经典艺术作品。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展览参观、项目导赏、场馆设施使用等便利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