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闽剧的保护、传承工作。

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闽剧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