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不可移动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日常保养、维护和巡查;

(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维修保养、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采取防火、防盗、防雷击、防坍塌、防水损等安全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抢救保护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责任。

红色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与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红色资源保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