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组织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行政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