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精华与守正创新相结合,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本市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