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提出代表议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代表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二)内容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应当充分合理,方案应当具体可行。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应当附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