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黑土地污染或者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因突发事件造成黑土地污染或者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土、农业、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