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兼职。

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等,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

鼓励、支持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在职或者离岗创业,推动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