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以务实管用为原则,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明确传统村落功能分区,科学定位布局,突出传统村落特色,对传统村落中的住宅、道路、公共设施、产业用地等要素作出有序合理的安排。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划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包括划定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必要时可以划定风貌协调区。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相互衔接,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