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逝者有遗属的,遗属是其丧事承办人;没有遗属的,其遗赠抚养人、供养机构、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临终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是其丧事承办人。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丧事承办人的,遗体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