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在维护医疗秩序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定落实文明行医规范;

(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用语文明,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不得侵害患者合法权益;

(三)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配合开展诊疗活动,理性处理医疗争议,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不得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其他维护医疗秩序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