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城乡保洁,为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和公共厕所管理等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鼓励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文明新风培训行动,提高城乡居民的环境文明卫生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Local Regulations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