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发展改革部门是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监督指导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和应用。

征信业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征信业、评级业的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社会信用工作,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