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户口迁入本选区的、年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予以登记;对户口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