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历史文化街区建筑风貌应当体现时代特色,保持建筑风格、色彩与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历史文化街区内临街建筑外立面的修缮,应当遵循修旧如旧、以存其真、以复其貌的原则,并尽可能使用原有建筑的构件以及装饰件,保持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