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加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绿道网络建设,构筑生态修复和保护系统,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空间。

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应当与城市规模匹配,并符合防灾避险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