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应急管理机制,制定生活垃圾管理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生活垃圾正常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急预案,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