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提供服务、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漳州古城的保护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漳州古城传统地名、历史文献、历史影像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向档案部门提供漳州古城历史文献、历史影像等资料或者实物。

Local Regulations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