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传统风貌建筑主管部门应当对传统风貌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保护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