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明确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一)开展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的;

(二)开展涉外志愿服务活动的;

(三)志愿服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

(四)为大型群众性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

(五)组织志愿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

(六)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