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加快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