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所属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务。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教育、商务、市场监督等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