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