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消纳建筑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和含有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二)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围挡,配备清洁运输车辆的相关设备设施,硬化进出路口、场内道路,采用清洗除尘装置和覆盖措施,防止消纳过程中产生的污染;

(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台帐,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报表;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