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房屋所有人、房屋管理人、房屋使用人等应当按照规定对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进行维护,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渗漏率。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工作,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对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渗漏率。

应急、环卫等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管理,防止渗漏、流失。

Local Regulations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